普陀借贷合同纠纷处理、管辖法院确定及合同无效情形解析

一、普通借贷合同争议的处理方式

  1. 协商解决
    指合同纠纷的当事人,在自主且相互体谅的原则下,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合同约定,通过阐述事实、摆明道理的方式,达成和解协议,自行处理合同纠纷的一种途径。这是最有益于维持双方关系的解决办法,有助于防止双方产生更深层次、难以挽回的矛盾。
  2. 调解处理
    指双方当事人自愿在第三方(即调解人)的主持下,在查明事实、分清责任的前提下,由第三方对纠纷双方进行解释疏导,促使他们相互体谅、让步,达成和解协议,进而解决纠纷的活动。
  3. 仲裁解决
    即由第三方依据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仲裁条款或自愿达成的仲裁协议,按照法律规定对合同争议事项进行居中裁决,以解决合同纠纷的一种方式。仲裁是当代世界各国普遍设立的争议解决法律机制。不过,其成本相对较高。
  4. 诉讼解决
    也就是向法院提起诉讼。该方式通常耗时较长,但费用相对较低。

二、借款合同纠纷管辖法院的确定规则

需注意的是,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一般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若当事人在合同中对履行地点、交货地点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确,或虽有约定但未实际交付货物,且双方住所地均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以及涉及口头购销合同纠纷的案件,均不依据履行地来确定案件管辖法院。

三、民间借贷合同被认定为无效的情形

以下情形下,法院会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

 

  1. 订立民间借贷合同的当事人不具备相应民事行为能力;
  2.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订立民间借款合同;
  3.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普陀位于浙江省东北部,舟山群岛东南部。界于北纬29°32′-30°28’,东经121°56′-123°14’。因境内佛教胜地普陀山而得名。我区地处长江、钱塘江、甬江入海聚汇处,临近上海、杭州、宁波、温州等对外开放的大中城市。西北距上海165公里,西距宁波73公里、杭州210公里,西南距温州265公里,与台湾基隆港相距550公里,距日本长峙港852公里,离韩国仁川港897公里,区位优势十分明显。全区共有大小岛屿454.5个,其中有人居住的30.5个。海岸线总长831.43千米,总面积6730平方公里,其中海域面积6271平方公里,陆域面积459平方公里,是一个海洋大区,陆地小区。普陀属北亚热带南缘季风海洋型气候,常年温和湿润,冬暖夏凉,光照充足。年平均气温16.1℃,最冷为1月份,平均温度5.5℃,8月份最热,月平均气温26.9℃,常年日照时数2150.7小时,年太阳辐射总量113.5千卡/平方厘米,全年≥10℃活动积温5009.6℃,无霜期235天。年平均降雨量1200mm。年平均相对湿度80%,属湿润或半湿润地区。